2026年10月6日,韩国大法院院长赵熙大出席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국회 법제사법위원회)对韩国大法院(대법원)的国政监查(국정감사),就要求重新提名大法官候选人,以及拒绝证人宣誓和作证一事表明立场。共同民主党(더불어민주당)议员施压要求他接受总统李在明提出的重新提名要求,称大法院院长的提名权只是程序性、辅助性权限。赵熙大则反驳称,国会和总统无权介入提名,而在国政监查期间要求宣誓和作证,也可能损害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

背景与脉络

这场争议始于大法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据报道,赵熙大提名大邱地方法院部长法官孙凤基为候选人后,青瓦台(청와대)要求他重新提名另一名候选人,赵熙大则以宪法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拒绝。青瓦台对未经事先协商便提名候选人提出异议;赵熙大解释说,过去的事先协商是为了迅速、顺利完成任命而进行的自愿合作。

韩国宪法(헌법)规定,大法官的任命程序由大法院院长提名、国会同意、总统任命等环节组成。这场对立的核心,是这些环节彼此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相互影响,双方对此理解不同。共同民主党议员主张,总统的任命权也包括不予任命的权力,并将提名权视为配合总统人事安排的程序性权限。相反,赵熙大主张,国会和总统无权介入提名;法制司法委员会干预提名,违反权限分配和司法权独立原则,属于违宪。这些都是当事方的立场,仅凭报道的国政监查发言,尚不能断定哪一种解释最终正确。

国政监查期间,提名争议与证人宣誓问题交织在一起。赵熙大表示,基于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他无法宣誓和作证;但在法制司法委员会主席徐英教尚未批准他离席的情况下,委员会仍安排他与其他机构负责人一同进行证人宣誓。赵熙大起初回避作答或只简短发言;国政监查开始约1小时50分钟后,他拿出事先准备的讲稿,用约6分钟说明拒绝的理由。他上午在场约2小时30分钟,未出席下午的质询。法院行政处(법원행정처)处长卢庆弼解释说,赵熙大的感冒加重了。

这则消息意味着什么

这场争议不仅关乎是否重新提名一名候选人,也凸显出在推荐和任命大法官的过程中,司法、行政和立法三方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提名权究竟应被视为实质性的独立权限,还是与任命权相连的程序环节,将影响是否应接受总统提出的重新提名要求。目前报道呈现的是各方主张以及国政监查期间的交锋;宪法解释的最终结论,以及青瓦台接下来会采取什么措施,尚未得到确认。

这一问题也可能影响司法机构的组成,以及国会监督公职人员的方式。据报道,赵熙大表示将努力确保大法院能够以完整编制运作,但重新提名一事将如何解决,目前仍不得而知。例如,如果重新提名和任命程序持续悬而未决,围绕大法官空缺和大法院组成的担忧可能会继续出现。不过,现有报道未能确认这会对具体司法工作造成何种影响。

国政监查期间提到的弹劾,也应与实际弹劾程序区分开来。朴均泽议员称,拒绝重新提名可能构成弹劾事由;李秀珍议员则在脸书上写道,应弹劾赵熙大。这些只是议员的主张,并不意味着弹劾动议已经获得通过,或韩国宪法法院(헌법재판소)已经裁定是否罢免他。

相关制度与支持信息

内部法律指南说明,国家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等在主张自身权限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风险时,可以提起权限争议审判(권한쟁의심판)。个人不能提起此类审判;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期限要求:自知悉事由之日起60日内,并且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不过,仅凭现有资料无法确认此次提名权争议是否属于权限争议审判的受理范围,也无法确认哪些机构具备当事方资格。

弹劾审判(탄핵심판)是另一套程序。根据指南,国会通过弹劾动议后,由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是否罢免公职人员。因此,在国政监查期间有人主张某事可能构成弹劾事由,或发表要求弹劾的言论,并不意味着程序已经启动或罢免已经作出裁定。此次事件中是否实际推动了弹劾动议,也尚未得到确认。

权限争议审判和弹劾审判的申请主体与程序不同。此次事件可能适用哪种程序,需结合当事方资格和争议的法律性质加以判断。

不同报道的表述差异

赵熙大回答进步党(진보당)议员孙率提出的“你梦想成为第二个尹锡悦吗?”这一问题时,相关表述在不同报道中分别被写作“太侮辱人了,也太令人悲伤”和“太侮辱人了,也太令人难过”。两篇报道都提到,他对这一问题表达了受辱之感,但后半句的表述并不一致。

已确认的事实与尚待确认的问题

已确认的事实

  • 2026年10月6日,赵熙大出席了对韩国大法院的国政监查。
  • 围绕青瓦台要求重新提名、赵熙大予以拒绝一事,各方对提名权和任命权的解释存在分歧。
  • 赵熙大以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为由,拒绝进行证人宣誓和作证。
  • 共同民主党议员施压要求重新提名;朴均泽议员和李秀珍议员提及弹劾的可能性或必要性。
  • 赵熙大使用事先准备的讲稿,用约6分钟说明立场,未出席下午的质询。

尚待确认的问题

  • 围绕大法官提名权和总统任命权的宪法解释,将通过何种程序作出最终判断。
  • 青瓦台接下来将对拒绝重新提名采取什么措施。
  • 法制司法委员会或国会是否就拒绝证人宣誓和作证采取了后续措施。
  • 重新提名和任命程序何时、以何种方式解决。

读者可以关注的事项

  • 关注后续报道,确认青瓦台的正式措施,以及候选人提名程序实际如何推进。
  • 核实国会是否启动弹劾动议,或就拒绝证人宣誓和作证采取后续程序;应区分相关发言与实际表决、措施。
  • 考虑权限争议审判可能性的机构或当事方,应确认申请资格以及两项申请期限要求。还需注意,个人不能直接提起此类审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