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院长赵熙大于2026年10月6日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국회 법제사법위원회)举行的大法院国政监查(대법원 국정감사)上,就与青瓦台围绕大法官候选人提请产生的冲突公开表明立场。赵熙大表示:“国会和总统完全不能介入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他主张,与总统事先协商并非宪法规定的义务,而是为了尽快完成任命,自愿进行的合作。青瓦台要求重新提请候选人,但报道目前尚未确认候选人的去向或这场冲突的最终结论。

背景与脉络

在大法官任命过程中,大法院院长提请候选人,总统负责任命,国会则负责同意程序。这场争论的焦点在于,在这一过程中,总统的任命权与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是什么关系,以及与总统事先协商能否超越惯例,成为一项要求。

据报道,青瓦台称赵熙大未事先协商,便提请大邱地方法院(대구지법)部长法官孙凤基为候选人,因此驳回了提请并要求重新提请。赵熙大表示,要求重新提请的公文没有明确写明具体理由和宪法依据。不过,现有报道并未提供能够核实公文全部内容以及双方提出的全部法律论据的材料。

赵熙大表示,即使不与总统事先协商,也不存在宪法层面的问题,而且历任总统最终都尊重了提请权。另一方面,民主党(민주당)议员主张,提请权应被视为配合总统遴选大法官的一项程序性权力,并要求重新提请。双方的立场表明,他们对同一任命程序中提请权与任命权的边界有不同解读。仅凭这些言论,无法认定任何一方的解读已经成为定论。

国政监查会场上的权限之争还延伸到了证人宣誓和答问问题。赵熙大以担心损害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为由,拒绝宣誓。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徐英教(서영교)不准他离场,因此赵熙大留在国政监查会场,回答议员提问。据报道,自1987年修改宪法、恢复国政监查以来,这是大法院院长首次在国会大法院国政监查中回答议员质询。

这则消息意味着什么

这场争论并不止于一名候选人的遴选,而是公开凸显了大法院院长提请大法官、总统任命大法官、国会负责同意程序三者之间的权限分配问题。尤其是,大法院院长将国会关于提请权的质询定性为对司法独立的干预,因此,国会可以要求高级司法机关负责人作出何种程度的说明,也成为争议焦点。另一方面,国会的质询和证人程序究竟是对权力行使的政治制衡,还是可能侵犯司法独立,仅凭报道所述立场无法得出结论。

这可能成为公众了解大法官遴选程序和司法独立遵循何种原则运作的契机。不过,现有报道没有称这场冲突已对审判或民众权利造成任何具体变化。例如,关注后续是否重新提请候选人的读者,需要区分政界人士的主张、实际程序的进展以及相关法律判断。

青瓦台首席发言人姜有贞(강유정)就赵熙大的发言表示,青瓦台的既有立场没有变化,并要求尽快推进重新提请程序。因此,接下来的争议焦点不仅是双方公开立场是否有所接近,也包括候选人提请程序实际上将如何推进。

相关制度与支持信息

内部法律指南将权限争议审判(권한쟁의심판)解释为国家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主张自身权限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风险时可采取的程序。指南说明,个人不能申请此类审判;申请期限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标准:自知道相关事由之日起60日以内,且自相关事由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

不过,这份指南只是对一般制度的说明。报道未能确认在目前的提请权冲突中,是否有人申请权限争议审判、是否满足申请条件,或实际会选择什么程序。因此,不应断定权限争议审判适用于本案。

指南还说明,弹劾审判(탄핵심판)是国会通过弹劾动议后,由宪法法院(헌법재판소)裁决是否罢免公职人员的程序。报道提到民主党议员谈及弹劾的可能性,但仅凭这一表态,不能认为弹劾动议已经获得通过,或宪法法院的审判程序已经启动。

已确认的事实与仍未知的信息

已确认的事实

  • 大法院院长赵熙大于2026年10月6日出席了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大法院国政监查。
  • 赵熙大表示,与总统事先协商没有宪法依据,即使不进行协商也不存在宪法层面的问题。
  • 据报道,青瓦台驳回了大邱地方法院部长法官孙凤基候选人的提请,并要求重新提请。
  • 赵熙大拒绝作为证人宣誓,但因委员长不准其离场,留在国政监查会场回答了议员提问。
  • 青瓦台首席发言人姜有贞表示,青瓦台将维持既有立场,并要求尽快推进重新提请程序。

仍未知的信息

  • 大法院院长赵熙大是否会再次提请孙凤基为候选人。
  • 对青瓦台驳回提请并要求重新提请一事,最终会作出何种法律判断。
  • 这场权限之争是否会发展为单独的宪法程序;如果会,最终将得出何种结论。

读者可以关注的事项

  • 关注青瓦台要求重新提请以及大法院院长如何回应的后续公告,了解候选人提请程序实际上如何推进。
  • 将政治人物的法律解读或关于弹劾的言论,与已确定的法律判断区分开来。目前报道尚未确认有最终裁决或弹劾动议获通过。
  • 如果有人提及权限争议审判或弹劾审判,应核实谁实际启动了何种程序,以及该程序的适用条件。还应注意,个人不能申请权限争议审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