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英子的父亲金炳会在1948年5月10日大选中以无党派身份在全罗南道珍岛参选,当选制宪国会议员。曾任《朝鲜日报》木浦分社社长的他在审判中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朝鲜战争刚爆发后从西大门监狱(서대문형무소)获释,随后前往朝鲜。留下来的家人不得不与父亲分离生活。在金英子的记忆中,改变一家人生活的盘问、背景审查,以及为维持生计而做的买卖,都历历在目。
金英子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朝鲜战争爆发前,她和母亲在西大门监狱探望父亲时。父亲抚摸着女儿的头说:“真漂亮。”
背景与脉络
金炳会被介绍为在制宪国会(제헌국회)率先提出《土地改革法》(농지개혁법)的人物。《土地改革法》经过制宪国会讨论,于1949年6月公布,并于1950年3月施行。金英子说,母亲认为父亲的主张是“大家平等地生活”。
父亲离开后,一家人搬到了木浦大义洞的祖父家。由于家里没钱,无法上大学、正在准备司法考试(사법시험)的长兄明烨被带到木浦警察署(목포경찰서),警方盘问并酷刑折磨他,追问在朝鲜的父亲是否寄来生活费。
明烨通过了司法考试第一轮,却在请人担保参加第二轮考试遭拒后服药自杀未遂。母亲金贵礼发现了他,救回了他的性命。此后,明烨学习了装裱技术,一辈子以装裱为业;次兄武烨后来也跟着哥哥做起装裱工作。
弟弟忠烨凭全额奖学金就读首尔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毕业后进入三星石油化学(삼성석유화학)工作。金英子说,忠烨即将派驻海外时未能通过背景审查,但一位高层管理人员为他担保,他才得以前往马来西亚。她还说,朝鲜特工曾接近忠烨,问他父亲在朝鲜,难道不想见父亲吗;忠烨回答说自己在南方有很多家人,拒绝了对方,之后向公司报告了此事。
这件事意味着什么
这个家庭的经历表明,父亲前往朝鲜之后发生的事情,以不同方式延续到了每位家庭成员的生活中。两人的经历是一个例子,说明一桩事件的余波可能不只影响当事人,也会波及家人的前途与日常生活。
生计压力也落到了金英子自己身上。她的丈夫于1975年因急性肝癌去世。21岁结婚、共同生活了10年后,31岁便成为寡妇的金英子,为了当时分别只有1岁、3岁、5岁和7岁的四个孩子开始谋生。她做过保险销售,但后来辞职;她卖过旧衣服和洗碗海绵,也曾把饭桌装进现代汽车“波尼一代”(현대차 포니원)的后座,开车四处做买卖。
例如,如果一个家庭声称曾因过去国家机关的行为而遭受损害,不能仅凭这段记忆就认定其自动享有赔偿责任。如下文法律指南所述,必须核查具体条件,包括职务上的违法行为与个人损害之间的关系等。
相关制度与支持信息
根据内部法律指南,如果公务员在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并造成损害,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但还必须确认,公务员的职务义务是否旨在保护个人的安全与利益,以及违反义务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在法律上存在关联)。
责任主体可能因事务归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关系而有所不同。指南还指出,无须先向赔偿审议会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不过,仅凭这些一般标准无法判断金英子一家具体享有何种法律权利或是否有可能获得赔偿,资料中也没有说明索赔期限。
已确认的事实与尚不清楚之处
已确认的事实
- 金炳会在1948年5月10日大选中以无党派身份在全罗南道珍岛参选,当选制宪国会议员;他在审判中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朝鲜战争刚结束后前往朝鲜。
- 明烨因警方追问其在朝鲜的父亲是否寄来生活费而遭盘问和酷刑;他服药自杀未遂,但被母亲发现并获救。
- 金英子说,忠烨即将派驻海外时未能通过背景审查,但在一位高层管理人员担保后得以前往马来西亚。
- 金英子和金镇元于2021年向真相和解委员会申请查明“国会间谍案”的真相。据报道,明烨遭受的人权侵害也得到查明。
- 金炳会提出的《土地改革法》于1949年6月公布,并于1950年3月施行。
尚不清楚之处
- 原文没有说明朝鲜特工接近忠烨的时间和地点。
- 原文也没有说明真相和解委员会依据哪些具体判断和证据认定明烨遭受了人权侵害。
- 尚无法确认真相查明结果对金炳会相关认定或其遗属寻求其他法律救济产生了什么影响。
读者应核实的事项
- 如果要审查与过去国家机关行为有关的法律责任,首先需要区分职务上的违法行为、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分别有哪些依据。
- 查看真相查明申请或认定的范围时,重要的是查阅相关文件,确认申请针对的对象,以及认定的受害者是谁、所涉内容是什么。
- 审查国家赔偿的可能性时,应另行确认由哪个机构承担责任,以及具体的索赔期限。所提供的法律指南并未判定本案的期限或遗属的个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