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称,朝鲜后期,因干旱、洪水等灾害,每3~4年就会发生一次饥荒。许多离开家乡、四处寻找食物的流民(流民·流离失所的百姓)沿街乞讨,最终饿死;也有人开始劫掠。本文解释说,虽然当时有人提出土地改革设想,试图减少流民,但李瀷、朴趾源和丁若镛的提议并未真正付诸实施,而是停留在文字之中。
背景与脉络
本文提出的问题,不只是歉收本身,还包括谁拥有能让人熬过歉收的土地。李瀷在《星湖僿说》的《流民还集》中写道,按时耕种并储备粮食的人,即使遭遇洪水和干旱,也有办法维持生计。本文解释说,相比之下,没有土地或只耕种小块土地的农民难以熬过饥荒。
本文引用朴趾源的《限民名田议》称,佃农要将70%以上的产出交给地主和国家。本文还补充说,有些农民为了在饥荒中维持生计,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沦为佃农;在这一过程中,大地主也随之出现。因此,土地应如何拥有和分配,不只是财产问题,更关系到农民能否在原居地维持生计。
三位实学家的提议各有不同。李瀷的均田论( 균전론)(主张平均分配土地的设想)提出,应向农民平均分配维持生计所需的最低限度土地,即永业田(为农民谋生而分配的土地),并禁止买卖。朴趾源的限田论(한전론)(主张对土地所有权设定上限的设想)则承认既有土地所有权,同时规定个人今后可以拥有的土地上限。
本文在解释朴趾源的设想时,举例说,自2027年1月1日起将个人土地所有上限定为5000坪。这是本文为说明问题所举的例子,并非已确认会实际实施的制度。丁若镛的闾田论(여전론)(主张由村庄共同拥有并耕种土地的设想)则提议由村庄拥有土地,居民共同耕种,再按照劳动时间分配收成。
这一消息意味着什么
这三种设想的共同点,在于都对少数地主广泛占有土地的状况提出质疑,并试图为农民提供维持生计的土地。具体方式则各不相同:李瀷试图保障人人都能获得最低限度的土地;朴趾源主张设定土地所有权上限;丁若镛则提出村庄共同拥有土地、共同耕种。这些设想表明,从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方式到共同体的运作,改革要成为现实,需要作出不同的选择。
不过,本文将这些提议未能实现的原因与提案者的社会地位联系起来。文中称,李瀷和丁若镛属于南人派和京华世族(以首尔为根基的显赫家族出身群体),朴趾源则出身潘南朴氏,三人都是地主。本文的观点是,在需要交出自己的土地和亲族集团的土地的情况下,他们可能很难真正推动改革方案。这是本文所作的分析;文中并未具体核实三人的土地规模或推动政策的过程。
留给今天读者的问题也不只是土地政策应采取什么方向。本文提到,9月30日,政府召开了与农地全面调查相关的座谈会,并走访农地现场;还称国民力量党(국민의힘)批评政府修订《农地法》(농지법)。将过去改革方案未能落实一事与今天的政策联系起来看,可以认为,人们不仅需要关注是谁提出政策,也有必要了解政策实际会经过什么程序、影响哪些人。
例如,面对农地政策即将发生变化的农民,不应仅凭围绕政策的赞成或反对意见就断定结果,而应确认具体提出了哪些规则,以及这些规则可能如何影响自己的土地利用或生计。这并不是要预先断定某项制度的内容或效果,而是将本文提出的“设想能否转化为行动”这一问题,运用于当前的政策争论。
已确认的事实与尚不清楚之处
已确认的事实
- 本文将朝鲜后期频繁发生的饥荒和流民现象与土地、生计问题联系起来。
- 文中将李瀷的均田论解释为分配永业田并禁止买卖的设想。
- 文中将朴趾源的限田论介绍为设定土地所有权上限的设想;5000坪是本文举出的例子。
- 文中称,丁若镛的闾田论主张由村庄共同拥有和耕种土地,并按照劳动时间分配收成。
- 本文称,三人的土地改革主张均未能付诸实施。
尚不清楚之处
- 原文没有说明这些设想对当时朝廷的政策或讨论具体产生了什么影响。
- 文中没有具体说明三人的实际土地持有规模,以及各项提议未能实施的过程。
- 本文提及的当下农地政策及政治人物的应对之后将如何发展,目前尚不得而知。
读者可以关注的事项
- 关注农地政策争论时,除了赞成和反对的观点,也要区分实际提出的规则及其适用对象。
- 受到政策影响的农民,有必要确认自己的土地利用或生计可能发生哪些变化,以及制度是否已经确定实施、相关程序是否已经确定。
- 评估政治人物的承诺或批评时,可以一并考察其主张是否仅停留在设想层面,以及是否提出了执行办法和预期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