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经监视对象同意便运营手机应用、追踪其位置并录下通话内容的前公司经营者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资格停止5年,并追缴19亿7406万余韩元,判决已经生效。韩国大法院第二庭于上月10日维持了对甲某的原判。甲某因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통신비밀보호법)等被起诉。据报道,甲某自2019年起实际运营这款应用,录下了11万余段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
二审认定,甲某不仅销售应用,还指导安装,并管理实时存储录音文件的服务器,因此构成共犯。韩国大法院维持了这一认定,甲某的刑罚也随之确定。
背景与脉络
这款应用安装在监视对象的手机上后,会隐藏图标,让人难以察觉它正在运行。应用表面上被设计成监护子女的工具,但据报道,甲某曾要求以“出轨的丈夫”为关键词投放广告,将其宣传为监视配偶出轨的软件。应用功能与宣传方式相互呼应,应用实际上是出于何种目的流通,成为审判中的重要背景。
免费试用期结束后,用户可支付每月50万韩元或三个月150万韩元使用应用。据报道,约有1000人购买,甲某从中获利33亿9635万余韩元。法院最终确定的追缴金额为19亿7406万余韩元,与报道所述的总收益金额不同。仅凭现有信息,无法得知这两个金额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一审和二审均认定甲某有罪。尤其是二审认为,在可以认定应用主要用途是窃听的情况下,甲某仍以高价出售应用、指导安装,并管理存储窃听文件的服务器。法院还指出,甲某利用侦探事务所作为营业场所和销售人员传播应用并获取收益。
这则消息意味着什么
此案表明,监视技术相关责任未必仅限于实际查看他人手机的用户。法院综合审查了应用功能和销售方式、安装协助、文件存储与管理,以及在传播过程中的作用,最终认定运营者须对用户的非法窃听犯罪承担共犯责任。提供或传播监视功能的行为,也可能因具体参与程度而引发严重刑事责任,因此值得关注。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该判决可以直接适用于所有定位应用或具有子女保护功能的应用。本案中,法院考量的不只是应用名称或某一项功能,还包括主要用途、广告、销售及安装指导、服务器管理,以及通过侦探事务所传播等多方面情况。也应注意,不能据此断定任何应用的销售者或运营者都会自动成为共犯,而应针对具体案件审查其实际作用和相关情形。
例如,即使某款应用被介绍为子女保护工具,如果它实际上会在监视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行,且被设计成存储通话录音文件,而销售者还提供安装指导和文件管理,那么这些角色和使用目的就可能成为法律判断中的重要因素。这是基于本案事实作出的假设,并不预先确定其他案件的结论。
相关制度与支持信息
内部法律指南指出,是否构成犯罪,不仅取决于行为内容,也可能因目的、重复性、访问权限等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本案中,二审也根据应用运营者所起的作用及其参与传播过程的相关情形,判断其是否构成共犯。因此,与其单独看“运营了应用”这一事实,不如考察其提供了哪些功能,以及如何参与销售、安装和服务器管理。
根据《刑法》(형법),有期徒刑是指收押于矫正设施并服劳役的刑罚。本判决除有期徒刑外,还判处了资格停止和追缴金,但仅凭所提供的资料,无法说明资格停止的具体效果,也无法解释追缴金额所依据的具体计算方式。刑罚种类及其执行、追缴效果,应根据具体案件适用的法律和相关情况加以确认;内部指南也提醒,不要将咨询案例的结论直接套用于其他案件。
已确认的事实与尚不明确之处
已确认的事实
- 韩国大法院第二庭维持原判,判处甲某有期徒刑7年、资格停止5年,并追缴19亿7406万余韩元。
- 这款应用能够在未经监视对象同意的情况下收集GPS位置并录下通话内容,安装后图标会被隐藏。
- 据报道,应用录下了11万余段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购买者约有1000人。
- 二审将销售应用、指导安装、管理录音文件服务器,以及通过侦探事务所传播应用等,列为认定甲某承担共犯责任的依据。
尚不明确之处
- 已公开的资料中没有提及甲某所经营公司的名称和应用名称。
- 资料没有提供应用购买者或监视对象的身份、个别受害情况及具体损害规模。
- 总收益33亿9635万余韩元与追缴金19亿7406万余韩元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也未得到确认。
读者可以核实的事项
- 如果接触到监视应用或有人推荐使用,应当不只看宣传文字,还要确认监视对象是否知情同意、应用是否具有定位和通话录音功能,以及应用实际如何运行。
- 如果需要核实有关应用销售、安装指导或窃听文件存储与管理的情况,可以区分整理自己所知事实与可核实资料,并就具体情况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 不应仅凭本案判决就断定其他应用或用户的责任。正如内部法律指南所强调的,是否构成犯罪应根据个案事实和适用法律判断。




















